开元棋盘财神捕鱼官网版下载2023 招投标诉讼中的法律问题探讨
投标过程中经常发生纠纷。发生争议后,招标人和投标人都会尽力以对自己有利的方式进行诉讼。然而,在实际处理招标案件中,法官很难把握一些争议点,甚至可能无法解决争议点。笔者结合自身经历,尝试对招投标和诉讼中的以下几个关键问题进行分析。
1.确定中标通知书的法律效力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人应当及时将中标结果通知中标单位和所有落选单位。中标通知书是发给中标人的通知其中标的书面通知文件。
根据我国《合同法》,合同以要约、承诺的形式订立。要约是与他人签订合同的意图的表达。意向书内容明确,表明要约人接受,要约人受该意向书的约束。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应当以通知的形式发出。但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做出承诺的除外。据此,可以认为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书是要约,投标人的中标通知书是对投标人要约的承诺。
对于上述问题,没有任何争议。关键在于,中标通知书到达中标人后,如果中标人没有与投标人签订相关书面合同,此时合同是否成立?
对此开元棋app官方下载,大致有两种看法:
(1) 相信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并到达中标人手中,合同即生效。中标人不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提起违约诉讼。
原因是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因此,当中标通知书送达中标人时,中标通知书即生效,合同成立的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生法律效力后,投标人不得改变中标结果,投标人不得放弃中标项目。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中标人的,实质上属于单方面撕毁合同的行为;如果投标人放弃中标项目,则属于不履行合同的行为。这两种行为均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并到达中标人后,不产生合同成立的效力。书面合同一经签订,合同即成立。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主要原因是: 1、根据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又规定,当事人以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合同成立。该条可视为对第二十五条的补充规定,即当事人以合同形式订立合同时,承诺的效力不具有合同成立的效力,合同应当成立于合同签订之日起。招标项目,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但中标通知书发出时,书面合同尚未签订,故合同尚未成立。 2、理论上,投标合同是正式合同,当事人必须履行并签署相应的书面合同开元棋官方正版下载,合同才能成立。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合同成立。
2、投标保证金性质探讨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投标人免受投标人的行为造成的损失。当投标人的行为给投标人造成损害时,投标人可以按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货币或其他可自由兑换的货币表示,并采用下列形式之一: 1、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信用证。 2.本票和保付支票。 3.现金。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性质,学术界和实践界存在争议。一种观点认为,投标保证金具有保证金的性质。一种观点认为,投标保证金是违约金。第三种观点认为,投标保证金只是投标人为了保护自身利益、约束投标人中标后履行与自己签订的合同而单方面缴纳的保证金(实践中称为“诚意金”)。
笔者同意第三种观点。我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支付保证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该保证金应当作为清偿或者追偿。”支付保证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受保证金规定的约束。对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人不返还双倍投标保证金开元棋盘app官方版下载_开元棋盘app官网版下载-跑跑车,而仅返还投标保证金。因此,投标保证金不具有保证金的特殊性质,不属于保证金的范围。 《担保法》规定的违约金是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约定的一种违约责任。合同约定的,属于违约责任。其前提是双方已签订合同,但在招标活动中收取投标保证金时,合同尚未签订。它是在合同签订前收取的,因此不具有违约金的属性。投标保证金是招标人对投标人施加的一种限制,以避免投标人中标后不签订合同给投标人造成损失。当然,这种损失发生后,招标人也可以通过签订过失责任的方式追究中标人的责任。投标保证金只是用于规避诉讼带来的不确定风险的保证金。
(作者单位: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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