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元棋app官方下载 过了投标有效期才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 杨宝庆 王勇

政府采购项目A(以下简称A项目)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有效期为90天,投标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1日。供应商B参加了A项目投标,并提交了投标书当年6月1日的文件。投标文件明确规定投标有效期为90天。该项目将于2021年6月1日开标,并于当日出具评标报告。采购机构次日将评标报告提交采购人C确认。 2021年11月1日,采购人C确认供应商B中标,次日采购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对于A项目,实践中出现了争议。投标有效期是指投标文件在一定期限内保持有效的期限开元棋盘财神捕鱼官网版下载2023,旨在保证投标人在开标后有足够的时间完成合同签订等工作。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以下简称87号令)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投标有效期及投标有效期的计算方法。 。供应商B投标有效期届满后,发出中标通知书。这里有两个问题:买家C可以发出吗?供应商B可以接受吗?

对此,第一种观点认为中标始终无效。原因是供应商B的投标文件已过了投标有效期,而在投标有效期内未向供应商B送达中标通知书,即承诺期已过,中标无效。 。

第二种观点是基于法律判断中标通知书构成新要约,并认为中标有效。

采购人C在投标有效期届满或承诺期届满后确认中标结果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的性质不再是承诺,而是构成新的要约。采购人C直到投标有效期过后才发出中标通知书。这是采购方的过错,不能损害中标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如果投标有效期已过,则意味着供应商B不再需要遵守投标文件的相关规定,中标人有权签字或拒绝签字。如果中标供应商不愿意签订合同,则视为其不承诺新的报价,中标无效。如果中标供应商愿意签订合同,则视为对新报价的承诺,中标有效。

第三种观点认为,中标通知不构成新的要约,仍属于承诺,中标视为有效。即使投标有效期已过,采购人C只要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获得中标供应商关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确认,就可以依法发出中标通知书。

面对上述争议,笔者认为在分析这个问题之前需要先梳理以下几个概念:

关于要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关于承诺,《民法典》第479条规定开元ky888棋牌官方版,承诺是受要约人表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关于承诺期和要约期。 《民法典》第 481 条规定,承诺必须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送达要约人。

笔者进而分析认为,首先,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供应商B的招标文件属于要约,采购项目中标书面通知书属于采购人C的承诺。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实质是民法典对投标人规定的要约期和民法典对采购人规定的承诺期。

二、对于A项目,采购人C的承诺是在供应商B规定的报价期限届满后作出并交付的。A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和投标中规定的承诺期的目的和价值供应商B的文件尚未取得。

第三,虽然87号令第六十八条第四款规定:“采购人未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顺序确定中标人的,不能解释法律原因。 ,则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认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因此,采购人无故未确认中标候选人的,视为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但是,本规定仅涉及中标确认问题。出价开元棋盘app官方版下载_开元棋盘app官网版下载-跑跑车,但没有解决承诺交货的问题。

在此情况下,采购人C在发出中标通知前未获得中标供应商关于延长中标有效期的确认的,中标通知不构成新的要约。采购人C因采购人原因未在投标有效期后发出中标通知书的,不损害中标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投标有效期已过,这意味着供应商B无需再遵守投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此时,供应商有权签收或拒绝签收。一旦供应商B不愿意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将不再生效,这违反了中标通知书的法律定义。如果采购人C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获得中标人关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确认,则实质上是延长了要约期限。即使采购人C于2021年11月2日发出中标通知书,也不构成未报价。如果在期限内作出承诺,则中标行为不存在法律缺陷。

综上所述,笔者支持第三种观点,即在投标有效期后发出中标通知书不视为新报价。正确的做法是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获得中标供应商对延长投标有效期的确认。

同时,建议有关部门在修改87号令时,进一步明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和“未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法律责任。 “在投标有效期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在投标有效期内未发出中标通知书”。 “在有效期内发出中标通知书”。

(作者单位:广东中植友腾律师事务所、深圳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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